

一种风格便如同一张身份识别证一般.
别人大抵都会以你的文风取义断章.
倒也不必说得如此肯定.
仅作此篇开语.
恰如一种作解.
很对. 如你所想.我又要写那小棒头了.
没有遇到她之前,我大概还是很萎靡的.
一如既往的怀才不遇,一如既往的屏弃接受.
或者,一如既往地无寂沉默.
大抵她的出现,势必是来应我这不逊的性子的.
之前,并未注意她.
好吧.我承认,我是个极其自恋的人.
只有频繁的出现在我的视野之内,并且你有足够的光芒.
那么,我才会注意到你.
虽然这合乎每一个人的常理.
但予我之口而说,就未免显得抬举自己.
好吧.我又得承认.我在抬举自己.
很多时候,爱情与友情.来得都很容易.
但守着却很难.
如我. 不喜藏掩.
所以. 爱么. 就势必要爱他个轰轰烈烈的.
找朋友不难.
找知音却难.
找另一面的自己.就难上加难.
只是很幸运的. 我遇到过三个.
我的妞.是我遇到的第一个自己.另一面的我.
时间或许可以改变一切.
但它面对记忆.却永远都可能束手无策.
这是对拥有一个好记忆的人而言的.
我说过. 世事无绝对.
好吧. 我又一次不得不承认.
我还是在抬举自己.
抬举自己有一份很好的记忆.
我的妞之与我而言.像是一种生命.
或不可缺.
扎住在一起的.
没有她. 我会死.
我不知道若干年后. 我是不是一样的会没有她就会死.
但至少. 我的生命里.
她不会消失.
如有生之年我可以白头.
第二个.是一个相当喜欢夸耀自己自恋的男人.
当然. 这是他给人的第一印象.
他的神秘是吸引我的一种致命伤.
曾一度.欢喜的以为自己很喜欢他.
于是,不断探索他的神秘.
他亦不断地日渐按照他所想的主宰.
好吧.听起来似乎很有趣.
但我知识在夸耀一段历史.
且并不是如你所想的野史.
只不过相互取暖并相互伤害的游戏.
然后突然某一天.
他对我失望了. 因为他发现了我原来也是一个女人并了解到了我的懦弱与优柔寡断.
而我亦发现了.我太过了解了些他.而他也没有再多的神秘可以供给我了.
所以. 游戏就不好玩了.
彼此仓皇着逃避.
而又彼此关注.
用他的话说.
我与他. 不过就是豪猪的距离.
虽然.在此之前.
我从未听说过豪猪是什么.
当然.我现在也不知道.
只知道他的描述是这样的.
群居生活. 长着长刺. 没有辞就会死. 又害怕寒冷.
于是在冬天.
要么彼此温暖,却又彼此疼痛伤害.
要么彼此寒冷,冻死在冬天.
这就是我与他.
第三个.便是小棒头.
我甚至不知道她的任何一件事情.
包括她姓甚名谁.
她亦不深究我的.
之与他人.或 A 或 B 或 C .
都有代号.
独她就是小棒头.
我必须承认的是.我很容易被吸引.
因此总自诩是一只好奇心十足的猫.
虽然.这种比喻如今已属老套的行列.
但又真真恰当.
提及她.我势必又会出现大段大段的古式句子.
用一种现下有许多人的讽刺说法.
红楼式.
当然. 我并不觉得这对我是讽刺.
我并且很欣然的接受.
红楼式.我擅长.于是.我会将他普及化.
话及小棒头. 又缘自于论坛.
绕回原路.
是她先发现我的.
我不容易对别人示好.
之前也提过.
爱么.就势必要轰轰烈烈一点.
真真欢喜上了一个人.
就不会顾及任何人的眼光.
轰轰烈烈.
理所应当.
她说我写的文很好.
我注意她.认真读她的文.
发现.她写的亦很好.
就是如此简单.
话及此.我非常汗颜自己的自恋程度.
非得人家发现我的好.我才会去发现别人的好.
一直这样.从未改变.
小棒头无事不晓.
只要我想知道.就没有她不知道的.
只有我想不到.就没有她想不到的.
八卦女王. 非她莫属.
我喜欢聪明的人.虽然这话一出又势必引来一群非议.
自己很会写文.曾一度相信自己文字的日产量.
虽然大都无病呻吟.但都凭思考写之.
然后我发现小棒头的日产量也惊人的高.
并且不同我的.她写的是故事.
好吧.我必须承认.
我受到打击了.
因为我不相信别人可以跟我一样.或者比我好.
我说过.我很自恋.
然后就是文风与写作方向的问题.
无疑.
小棒头是言情高手.
然后请允许我又一次的自恋.
我与小棒头.
都是煽情高手.
当然.你可以嗤之以鼻.
不过,我当没看到.
因为,事实如此.
我之前是不屑言情的.
因为眼下言情泛滥.且粗糙不堪.
而我又是类似80后的愤青类型.
虽然如今我已经认识到.写得太煽情,无疑同言情挂钩.
当小棒头告诉我.我的文,适合的杂志是女友、女报之流的时候.
我很成功的又一次被她打击了(T.T)
于是决定不再执着.
生存重要些.
如自己能够凭此证明自己可以保障了生活的话.
意味着的.就是自由.
用文字换钱.没有什么不可以.
更重要的是,我可以借此证明自己并非无用的米虫.
当然. 钱也很重要.
是相当重要.
所以.我弃暗投明了.我跳了愤青的槽了.我开始不再孤芳自赏了.
我用口号呐喊道.
我要用文字换钱.叫我写什么都可以.
并且由此.我发现自己很有当小人的潜质.
恰倒好处的.棒头突然提及.
若早生几十年.定是那卖国贼.
于是我说. 我们是块当汉奸的料.
她又回. 我们真奸.
我笑翻.
写这篇文,并没有想过用哪种方式.
只是单纯的想用另一种方式去写.
定死在一种文风上,不是件好事.
而变化的太快.更不是一件好事.
而我又非常自信且自恋的认为着.
我写任何一种文体的文.结果出来都是不错的.
所以.我可以不定期地改变自己的文风.
我发现.我又在抬举自己了.
杂文的启蒙来自于鲁迅.
嬉笑怒骂.横眉冷对.
曾用一张利嘴,驳得众人哑口无言.
于是,就有人说我学鲁迅.
可惜他不知道.
学的,必然是因为了他的好.
不然谁去学他.
还有.
学不等于模仿.
学之有道,用之有方.
所以当一嘴尖酸语的棒头出现在我的视野中时.
不禁的为之一亮.
尚且寻也寻不到.眼下这个正是如此好.
许久不再这样开口说话的我.真真是难得觅知音.
好的辩论塞需要的是好的搭档完美配合.
我与棒头便是.
与聪明的人一起,你只会更聪明.
前提是你足够的聪明.
若要我举例.
那么我只会用一个普遍而又浅显的道理告诉你.
三人行尚且有我师.
二人行,则必然学得更精明.
虽然.这又是一种非常抬举自己的说法.
但也并不失道理.
若你一样聪明.
绕了半天的废话.
其实以上所述的话.归根究底的可以总结成一句对话.
也就是本文的中心思想与最终目的.
美名其曰: 我终于可以不用再绕来绕去的废话了.
那么. 这一句对话便是这样的.
棒头呢. 舌吻你. 让我们一起当汉奸去吧.
孜孜呢. 回吻你. 让我们一起抵死缠绵吧.
孜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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